晶瑞(湖北)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晶瑞湖北年产18.5万吨(一期10.5万吨)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发表时间:2023-06-20 11:39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晶瑞(湖北)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晶瑞湖北年产18.5万吨(一期10.5万吨)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 项目名称:晶瑞湖北年产18.5万吨(一期10.5万吨)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 地点:湖北省潜江市江汉盐化工园园区东路1号 建设单位:晶瑞(湖北)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: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8日(20个工作日) 联系电话:18807172464 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 |